新化:廉租房后藏“硕鼠”

廉租房后藏“硕鼠”
——新化县住房保障系统腐败窝案剖析
近日,湖南省新化县住房保障中心原主任游志雄因犯受贿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游志雄是新化县住房保障系统腐败窝案的主角之一,对他的判决,标志着这个发生在贫困县的腐败窝案暂时告一段落。
该窝案中,新化县委原正处级调研员、县住房保障指挥部原副指挥长游世友,县住房保障中心原主任游志雄,县房管局原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康飞剑,县住房保障中心党支部原书记伍俊涛,县房管局原党组成员王会雄等7人,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抱团腐败
新化县是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自2008年中央实施保障性住房政策以来,国家每年在该县保障性住房方面投入大量资金,一幢幢漂亮的廉租房拔地而起。
然而有谁知道,在这些廉租房后面,却隐藏着一群“硕鼠”。
2015年4月,有群众向省委巡视组和娄底市纪委举报,反映新化县住房保障系统的腐败问题。接到举报,娄底市纪委立即组织新化县纪委对举报问题进行初核。
举报中有一条线索:县住房保障中心多次向廉租房承建商收取赞助费。调查组根据这一线索,找到了新化县某房地产公司总经理刘某。而此时刘某正因非法集资被羁押在看守所。刘某交代,县住房保障中心原主任游志雄先后两次以办公经费不足的名义,向他索取40万元。
调查组随即找到游志雄。游志雄起初矢口否认,但当他看到调查组展示的证据时,感到再也无法抵赖,开始吞吞吐吐地交代问题。
由此,新化县住房保障系统的贪腐窝案浮出水面。经过60余天的斗智斗勇,调查组揪出了该县廉租房里的15只“硕鼠”,追缴违纪资金450多万元,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00多万元。
“该案是一起内外勾结、集体违纪的窝案。”执纪人员介绍,案件涉及面广,牵涉人员多,涉案人员包括县处级干部,县房管局一把手、班子成员和中层骨干,乡镇普通党员,以及长沙、娄底、新化的各类开发商。游世友、康飞剑、王会雄、伍俊涛等四人经常聚在一起,就工程建设的招投标、规划设计方案、小金库资金的分配进行密谋,集体作出贪腐“决策”,瓜分赃款。
主责不担
在新化县群众眼里,县房管局是个好单位,但是杨自康自2013年1月任房管局局长后,总感觉有一些不如意的地方,比如局机关只有两台公车,“用不过来”,购车一事迟迟得不到解决。
这时,游志雄不失时机出来帮局长“排忧解难”。他悄悄告诉局长,指挥部游世友的那台车不好用了,正想通过廉租房承建商换一台越野车。“是不是干脆搭车,一起再搞一台车?”
杨自康想想,是个好主意,便答应了。几个月后,房管局机关院子多了一台价值30余万元的白色越野车,由局长的司机驾驶,主要供局长使用。
2013年2月春节临近,游志雄向局长杨自康汇报:“春节到了,需要拜访一些领导,争取上级对工作的关心支持。”
杨自康面露难色:“局里的经费有限,且不好处理……”
“经费的事情你放心,我从指挥部搞定,以前都是这样干的。”
看到游志雄信誓旦旦,杨自康也就没有反对。几天后,游志雄将5万元现金送到杨自康办公室。
之后的端午、中秋和春节,游志雄又以相同方式,分别提供3万、3万和5万元给杨自康,让其在节日期间代表单位去走访领导、协调工作。
2014年4月,在游志雄离开住房保障中心主任岗位后,杨自康协调安排时任房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康飞剑兼任住房保障中心主任一职。康飞剑对前任游志雄的“借鸡生蛋”的方式“一如既往”,短短一年时间里贪污受贿31.5万元。“看到前任游志雄利用手中的权力‘借’了不少钱,我确实有点眼红,就照葫芦画瓢了。”落马后,康飞剑后悔莫及。
杨自康将主体责任置于脑后,对下属或言听计从、或听之任之,触犯了党纪红线。杨自康的前任陈旺,2006年8月至2012年12月任房管局党组副书记、局长,在任期间,该局住房保障中心财务管理混乱,违规向廉租房工程建设承包商收取赞助费90万元,设立小金库用于联系工作和发放补助。在任期间,该局多人违纪违法,两人均负有领导责任。
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县纪委对县房管局前后两任局长陈旺、杨自康严肃追责。陈旺被开除党籍、行政撤职,杨自康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监督缺位
“廉租房里养出这么多‘硕鼠’,究其原因,固然有主体责任缺失的问题,更重要的还是监督不到位。”新化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刘岚平对记者说。
2011年6月,新化县成立了住房保障指挥部,指挥长由分管城建的副县长兼任,游世友任副指挥长,负责日常工作。
游世友担任过县委常委、宣传部长,2011年任正县级干部,其资历比指挥长要老,以致指挥部开会做决议大多由他说了算。
指挥部是个临时机构,没有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县住房保障中心是县房管局二级事业机构,代替指挥部行使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的法人职能。指挥部的决策由其负责执行,不需要报经县房管局党组。住房保障中心看起来既接受县房管局的管理,又接受指挥部的领导,其实谁都管不着,这种体制不仅造成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明晰,而且监督严重缺失,腐败就在这夹缝中“见缝插针”。
身为住房保障指挥部副指挥长的游世友,手中掌握着价值上亿元的项目,他利用职务之便,大肆受贿。上梁不正下梁歪,康飞剑、伍俊涛职务不大,但掌握着工程预算、项目资金安排等权力,于是利用手中权力疯狂敛财。
“如果有人监督、有人提醒,我不会犯这样的低级错误,真是悔之晚矣……”落马后,游世友在忏悔书中写道。(本报记者 郑亚邦 通讯员 黄首记 刘跃新)
◎执纪者说
透过本案看出,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必须全面深入,不能有空白点。临时机构绝不能成为脱离监管的“纪外之地”。
本案中的住房保障指挥部是一个临时机构,指挥部领导和工作人员都是临时抽调组成。正因为是临时的,相关党组织和监督机构就把责任搁置一边,导致党风廉政建设主责不清,监督缺失,最后导致腐败窝案发生。
在监督方式上,要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督。对临时机构的监管,所有收支一样要纳入财政集中支付管理,对长期临时机构的财务要进行审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和问责。总之,绝不能让临时机构脱管,使其成为腐败的温床。(记者 郑亚邦 通讯员 黄首记 刘跃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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