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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化:多形式掀起《问责条例》学习热潮

编辑:刘学先 发表时间:2016-08-25 17:24 来源:三湘风纪网

    自《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印发后,安化县按照上级要求,迅速安排部署学习贯彻工作,采取以会代训集中学、党委(党组)中心组讨论学、网络媒体平台自学、以考促学等形式,在全县掀起了学习贯彻《问责条例》的热潮。
    8月12日,县纪委常委扩大会议上,县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殷增业全文领学了《问责条例》。并指出“《问责条例》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也为党员干部的担当精神划出一条底线,更是推动落实‘两个责任’的组合拳。问责范围更广。问责对象包括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问责内容涵盖推进‘五大建设’、加强党的建设、落实‘两个责任’、维护‘六大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六方面失职失责情形。问责方式更多。问责内容包括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对党组织的问责方式包括检查、通报、改组;对党的领导干部的问责方式包括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问责要求更严。通过建立健全问责情况归档及备案制、问责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制、实行终身问责制,充分体现了从严治党要求。”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问责条例》的出台,向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释放出强烈信号,不担责就要被问责。”安化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邓友良在学习时强调。
    8月4日,安化县广播电视台组织召开全体党员会议,专题学习《问责条例》。会上,台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夏志宏从《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制定背景、实施的作用和意义、问责的范围、追责的形式等方面进行了解读。监察室主任陶卫华谈到学习体会时说到:“动员千次不如问责一次,《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出台是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释放了有责必问、有问必严的强烈信号。尤其还规定了‘终身问责’,不搞网开一面,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强化责任追究的坚定意志。”
    8月4日下午,安化县总工会举行以《问责条例》为主要内容的知识竞赛,采用闭卷考试形式进行。县总工会纪检员吉爱军表示:“通过竞赛的形式检验党员干部对《问责条例》的熟悉和掌握程度,把学习贯彻与工会工作实际相结合,做到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学行合一,熟悉条例规定,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各项要求刻印在心上。”
    同时,广大党员干部通过网站、微信等媒体学习《问责条例》后纷纷认为,“《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要把条例的贯彻执行作为重点,真问责、严问责,防止‘制度空转’、问责不力,坚决维护条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推动《问责条例》在安化全面落地生根。”(安化县纪委宣传部 张俊青 贺文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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