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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县:6名村干部公款旅游被处分

编辑:张梅 发表时间:2016-09-06 07:56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日,株洲县纪委对渌口镇王家洲村村干部陈姜等6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用公款违规组织旅游。据悉,相关人员已分别受到处理。

  2015年7月初,以学习考察为名,王家洲村村支书陈姜、村主任陈飞炎、支委委员陈进、陈国安、姚向、陈玉兰分批带领村党员、村联防队员、组长、妇女组长共100余人,分别前往韶山、凤凰、矮寨、井冈山等地公款旅游,共花费111576元。

  2016年8月,株洲县纪委分别给与陈姜、陈进、陈国安、陈玉兰和姚向党内警告处分,责成参加人员将旅游费用111576元予以退回。同时,建议对预备党员、村主任陈飞炎延长预备期一年。 (株洲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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