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东:近4个月转让清退股份1266万元
编辑:张梅
发表时间:2016-09-08 07:48
来源:湖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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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东县纪委透露,近4个月来,该县深入开展国家公职人员持有股份转让清退专项整治工作。目前,已有130人转让清退股份1266万元。
该专项整治工作从5月中旬开始,到8月份结束,具体分为学习宣传、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和转让清退四个阶段组织实施。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该县要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国有控股)企业国家公职人员,凡是持有农村水电开发股份的;持有茶叶、药材、植树造林、花卉苗木和旅游休闲等绿色生态发展产业股份的;持有农村信用社改制股份的,必须在8月底前转让清退完毕。
在整治中,对国家公职人员按照个人事项报告的有关规定,主动向组织部门申报并自动转让清退的,可免予处理;对弄虚作假、隐瞒不报等行为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未如实报告以及转让清退整改不力的,从严从重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对其他违反有关规定经商办企业、从事营利性活动以及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等行为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视情节轻重对其进行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记者 张斌 通讯员 黄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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