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违规公款吃喝 9人被处分
编辑:张梅
发表时间:2016-09-22 10:29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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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隆回查处了一起违规公款吃喝的典型案例,9人被依纪依规处理。
据该县通报,2016年7月11日中午,县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刘石清、望云山国有林场党支部书记、主持工作的副场长李勇军、金石桥镇国土所所长刘亚明等一行来到望云山庵堂用中餐,买菜开支220元由望云山国有林场支付,吃饭期间,李勇军、刘亚明、刘石清及林场副场长陈东平、职工罗从文5人喝了李勇军提供的泸州老窖白酒。该天下午6点左右,李勇军邀请金刘亚明及鸭田镇国土所所长曾涌洪到林场食堂吃饭。望云山国有林场副场长阳国荣、办公室主任谢洪松、工会主席廖述槐、职工罗从文及县公安局金石桥派出所职工隆浩钦作陪,期间上述人员都喝了酒。晚上,李勇军陪同醉酒的刘亚明入住金石桥天下金石酒店。7月12日早上7时20分许,发现刘亚明死亡。
李勇军等人在工作日中餐违规喝酒,晚餐继续喝酒,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社会影响。县纪委依纪依规给予刘石清、曾涌洪党内警告处分;责成县林业局党委给予李勇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其副场长职务,给予阳国荣、陈东平、廖述槐、谢洪松党内警告处分,给予罗从文记过处分;责成金石桥镇党委给予隆浩钦党内警告处分。
隆回县纪委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要针对“四风”问题转移到食堂等新变种,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做到严在早、严在小。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顶风违纪搞“四风”列为纪律审查重点,对在执纪审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深挖细查、决不放过,点名道姓公开通报,形成有力震慑。(隆回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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