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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江:215名村级纪检员严防“微腐败”

编辑:张梅 发表时间:2016-10-11 08:27 来源:三湘风纪网

  “老李,你儿子考上了大学,有群众说你要办酒,这是上级明令禁止的,作为我们村的老党员,你可不能违纪啊!”

  “刘支书,这季度我们村的票据应该要会审了吧?”

  这是灰山港镇麻园坳村纪检委员丁其中在村上工作的两个片段,也是桃江县村级纪检委员队伍工作的一个缩影。

  2016年,桃江县把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大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力度,在全面落实县乡两级纪检监察“三转”要求后,将对并村后产生的215名村级纪检委员实行规范化管理纳入了重要的工作日程。

  “今年咱们龙山湾村在‘7・4’洪水中受灾严重,村上道路桥梁及部分村民房屋受到严重破坏,这些都是相关救灾物资发放和资金使用的票据,今天咱们议议账,特意请我村纪检员王光武进行监督。”在松木塘镇龙山湾村,邀请村纪检员进行党务、村务的监督,已成为一种常态。“村级纪检委员是上级纪委派来专门进行监督的。”村级纪检委员履职半年来,各村都形成了这样一种共识,涉及村上的重大工作,村级纪检委员成了不可或缺的角色。

  2016年上半年,全县215名村级纪检委员认真履职,协助县乡两级处置信访案件14起,通过监督提醒有效预防农村党员干部“四风”问题12起,特别是在乡镇党委换届期间村级纪检委员全程参与监督,确保了换届工作风清气正。(桃江县纪委宣传部 邹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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