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湖区一党员为谋私利伪造公章受处分
编辑:张梅
发表时间:2016-11-03 08:06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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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郴州市北湖区骆仙街道欧冲村党员黄亚为谋一己之利,私刻公章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经查,2009年,骆仙街道欧冲村党员黄亚承包了17.09亩、租期为20年的欧冲村一组林地。2015年,黄亚将林地转向改为仓库。2015年8月7日,临时用地(仓库)手续两年到期需延期,黄亚拿着用私刻公章盖好章的延期用地证明,到骆仙街道国土所办理相关手续时,骆仙街道国土所所长邓斌发觉证明上的欧冲村组公章有异样,便找欧冲村支书欧阳朝登进行了核对,发现延期用地证明的村、组公章系伪造,遂向北湖区公安分局骆仙派出所报案。在相关证人证言及书证证实面前,黄亚承认了自己的违纪事实。2015年9月12日,北湖区公安分局骆仙派出所给予黄亚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2016年10月,骆仙街道纪委给予黄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北湖区纪委 蓓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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