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组织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案件庭审警示教育活动
编辑:刘学先
发表时间:2016-11-14 11:47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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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上午,湘潭县纪委监察局、县法院联合组织全县各乡镇党委副书记、分管财政副镇长、财政所所长和总会计共110余人,在县法院刑事庭旁听了一起“雁过拔毛”式腐败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庭审。
据县检察院公诉人指控,2014年11月至2016年1月期间,时任乌石镇财政所总会计唐永梁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挪用其保管的新农合资金579万元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和股票。经控辩双方分别举证、质证、辩述,被告人陈述,法院合议庭合议以后,当庭判决被告人唐永梁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并责令其继续向乌石镇财政所退赔1270939.33元人民币。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顺应党心民意,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监督执纪问责,反腐红利逐步释放。但仍有少数党员干部不收手、不收敛,吃拿卡要、与民争利等“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依然存在。这些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极大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割裂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影响基层稳定、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隐患。
据悉,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案件庭审警示教育,是湘潭县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此次警示教育庭审活动,与会的广大基层党员干部和财务工作者均认识到违纪违法行为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廉洁从政意识进一步得到加强,达到了以案促教,以案促防的预期目的。(县纪委宣传部、县法院纪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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