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公安局:“九个做到”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颁布实施以来,郴州市公安局党委主动担当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题研究提出党内监督“九个做到”,从内部管理、接待群众、工作规矩等方面,进一步明确全市公安机关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执行准则。
“九个做到”即:一、市局党委成员至少每两个月到分管部门召开一次分析研判会,研究部署党建及队伍建设。二、市局机关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队伍建设形势分析会,及时分析研判队伍状况,及时解决党内监督和队伍存在的问题。三、市局各单位要坚持每个月召开一次例会,既要点评部署业务工作,又要调度分析党建和队伍建设情况,并将情况报党委书记。四、对于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各级公安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和单位负责人要坚持面对面接待、面对面沟通。五、对于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同志要坚持及时批办、认真督办。六、对于上级领导批示的群众来信来访件,要坚持快处快办快落实,限期反馈落实情况。七、市局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离开郴州,必须先经分管局领导同意,并向党委书记请假报告。八、市局党委成员每周要向党委书记书面汇报上周工作小结和下周工作计划。九、坚持定期下基层制度,市局党委成员至少每两个月到联系县市区公安局督导调研一次,帮助解决具体问题。
同时,为加强党风党纪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在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张军带领下,市公安局全体党委成员,县市区公安局局长、政委以及所队主要负责人共80余人,前往习近平总书记讲授“半条被子”故事的发生地—汝城县文明乡沙洲村开展党建活动,重温入党誓词,走访慰问困难群众。市局党委要求全市广大党员民警牢记:“共产党就是自己有一条被子,也要剪下半条给老百姓的人”,不忘初心,心系群众,执法为民。在沙洲村党支部会议室,市公安局党委召开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宣布党内监督“九个做到”,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对与会同志开展了廉政谈话。(郴州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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