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对29名无故不配调查的违纪党员进行缺位审理
编辑:张梅
发表时间:2016-12-06 09:59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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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一些农村基层党员违法犯罪受到刑事、行政处罚,却因长期在外,拒不见面、不配合乡镇纪委审查案件,导致审理谈话、处分决定送达等程序无法完成,损害了党纪的严肃性。针对这种情况,宁乡县推行缺位审理,采用在当地公告违纪事实、公告处分决定的形式进行执纪审理。
宁乡县坝塘镇唐某因吸毒被行政拘留,由于其长期在外又不参加党组织生活,按照正常程序,村支部无法及时对他的违纪行为进行处分。为严肃党纪,2016年8月,坝塘镇纪委决定对该案件实行缺席审理,最终,唐某被开除党籍。宁乡县黄材镇塅溪村党员戴某某、王某、金某某因违法生育接受计生部门行政处罚后,一直采取回避的方式拒绝接受组织调查和处理。黄材镇塅溪村召开党员大会,执行缺位审理制度,按程序给予戴某某等三人开除党籍的处分。
“以前对农村基层党员不配合纪律审查的,拿他无可奈何,现在终于有招了。”宁乡县坝塘镇纪委书记姜玲对缺位审理赞不绝口。
县纪委审理室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办法适用于乡镇纪委査办的违纪案件中被审查党员无正当理由缺席的情形,截至目前,宁乡县共对29名党员干部实行了缺位审理制度,另有4名党员主动回来接受组织审理。”(宁乡县纪委 王天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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