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管住“关键少数” 谈话函询100人次

“我今后一定会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公务接待的管理,督促全体干部认真落实厉行节约规定。”日前,江永县一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因单位公务接待费过高,在接受该县纪委约谈时,向县纪委负责同志表态。这是江永县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积极探索监督“一把手”权力的一个缩影。
为强化对“关键少数”的监督,江永县加大了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权力的监控力度,完善细化党委议事规则,要求党政“一把手”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执行党政“一把手”末位表态、“五个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制度。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严格遵守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相关规定。认真开展乡科级党政正职述责述廉述德评议活动,在如实全面报告履行主体责任、廉洁从政、道德修养方面情况的同时,现场接受当面质询和民主测评。切实履行监管责任,有效加强对分管领导正确行使职权的常态化、动态化监管,切实做到放手而不撒手、不直管而强监管。
同时,该县纪委监察局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针对各单位在贯彻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意见建议,督促限期整改。目前,共有4名党政“一把手”因落实不力被责令整改,31名乡科级干部因操办婚丧事宜履行了严格的报备手续,5名乡科级党政正职接受了述责述廉述德评议。
此外,该县还加强了党内谈话制度的执行力度。目前,该县纪委监察局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135人次,领导干部任前谈话155人次,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90人次,函询10人次。 (永州市纪委 陈卓韬 何继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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