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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十二个严禁”严明元旦、春节纪律要求

编辑:张梅 发表时间:2016-12-28 08:25 来源:三湘风纪网

  日前,常宁市纪委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衡阳市纪委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元旦、春节期间风清气正的相关要求,专门下发有关纪律通知。

  常宁市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节日期间恪守“十二个严禁”: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花卉、土特产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参与带彩娱乐或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以任何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市纪委将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信箱,并在常宁廉政网、廉洁常宁微信公众号设立元旦、春节期间络监督举报专区,认真受理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及新闻媒体的举报监督,形成监督合力。并在“两节”期间,牵头相关部门成立督查组,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开展监督检查。(常宁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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