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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陵:“九不准” 严防“车轮腐败”

编辑:张梅 发表时间:2017-01-12 08:20 来源:三湘风纪网

  为强化公车改革进程纪律约束,确保茶陵县完成车改任务,该县纪委出台《茶陵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九不准”纪律规定》。

  “九不准”即:不准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准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准接受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不准违规租用车辆;不准以任何理由改变使用用途或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应急保障等公务用车;不准以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不准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不准违规使用公车接送上下班;不准擅自变卖、转让、注销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取消后的公务车辆。

  公车使用和管理一直是社会广泛高度关注的焦点,不能搞变通、打折扣,更不能踩红线、越雷池。对照这些纪律要求,该县在12月30日启动封车后,立即派出10个工作组开展现场监督,督促各单位按时,按要求对公车进行封存,同时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扎实拉紧公车改革防线,紧盯公车改革后的新情况新问题,坚决查处违规使用公车的单位和个人,杜绝“车轮上的腐败”。 (茶陵县纪委 刘梦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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