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把监督执纪问责权力关进《工作规则》的“笼子”
编辑:刘学先
发表时间:2017-02-13 17:50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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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0日,湘潭县纪委监察局召开全体机关干部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以下简称《工作规则》),确保纪检机关依规从严治党、强化自我监督的“制度利器”在基层生威发力。
会议再次学习了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围绕23个“关键词”,对《工作规则》的重要意义、起草过程和重点问题进行了详细解读。
“制定《工作规则》是中央纪委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是‘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制度体现,健全监督执纪规则并向全社会公布,扎紧了制度的笼子,确保了纪检权力不被滥用。”湘潭县纪委副书记刘会琴在学习总结发言时说到。
大家纷纷表示,《工作规则》为监督执纪安装了一道‘防火墙’。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学思践悟、学以致用,严格执行《工作规则》,不断强化自我监督,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切实防止“灯下黑”。
“全县纪检干部要结合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原文细读《工作规则》,通过领导班子带头学、纪检干部自身学、专题集中讨论学等形式,全面把握《工作规则》的核心要义,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把制度约束转化为纪律自觉,把规则要求转化为担当行动,助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胡亚湘对学习运用《工作规则》作出安排部署。(湘潭县纪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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