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士手记】细微之处见“严实”

“细波同志,听说你们工伤中心准备采购一批药品物资?”前些日子,望城区人社局纪检组长林波带着我向工伤中心主任蒋细波核实相关情况。
“寒冬来了,为保障困难农民工温暖过冬,我们准备开展‘工伤保险送温暖’慰问活动,采购一批防寒物资,慰问那些在寒冬中坚守一线的环卫、建筑职工。”蒋主任介绍了事情原由。
“给困难职工送那温暖,好啊!那你们准备怎么进行采购呢?”两句闲聊后,林组长直奔主题。
“这次采购的都是些防冻膏、感冒药、创口贴、保温杯等零星日常用品,预算不到10万元,没有进入政府采购目录,也没有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蒋主任似乎明白了我们的来意,连忙说明情况,“我们正着手与协议药店谈判采购,既简单省事,又不违规违纪。”
“细波,你看现在各级对财政资金使用要求越来越规范,社会关注度也很高,我们是不是可以自行组织一次招标采购,通过公开与竞争机制,既确保采购价廉物美,又做到绝对‘公平透明’。”林波组长“趁热打铁”劝导着,“虽然按照规定可以不走政府招投标程序,但可能会导致一些人情采购或引发一些不必要的误会和猜测……”
“林组长,你的建议很好,我原本想着小批量零星采购,想省事,图个方便,还是你想得细,考虑得周到一些。”一番谈话后,我们和蒋主任达成了“共识”。
说干就干,在摸清市场行情的基础上,单位向各药店发出邀请,先后有3家单位递交报价单,随后当场开标评标,按照价低质优的原则确定了一家供应商。林组长带着我一一查验相关记录和资质、核实竞价单,确保采购公平公正。这场招标竞价,使得整个活动节约了采购资金2万余元,获得了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
通过这件事,让我更加深刻地感受到纪检监察工作的“严实”。“人社局资金流量不少,但我们监督执纪不能‘抓大放小’,盯得紧一些,要求严一点,党员干部触碰红线的机会就会少一些,群众的满意度就会更高一点。”组长的一番话深深烙在我脑海里。(望城区人社局监察室 何大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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