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出台容错纠错机制 为实干者担当负责
编辑:张梅
发表时间:2017-03-07 08:17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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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吉首市出台《吉首市改革创新干事创业容错纠错机制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对单位或个人在干事创业、改革创新、维护稳定过程中,非主观故意出现偏差失误,但勤勉尽责、出于公心、未谋私利,及时纠正错误,从轻、减轻处理或免予追责,真正为实干者担当负责。
《办法》明确了容错适用范围和程序、纠错的实施主体和方法以及结果运用。《办法》规定,在推进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中,除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严重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责任事故和造成较大负面影响或损失外,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探索性失误的;在推动重大项目、重点工作和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中,大胆履职、大力推进出现失误或偏差的;没有为自己、他人或单位谋取私利的;积极主动采取措施,最大限度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等十种情形可从轻、减轻或免予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但对存在过错或失误的单位或个人,采取约谈、函询等方式,及时纠偏纠错,督促整改落实。
“无论是改革发展还是干事创业,需要敢于担当负责、做事雷厉风行、勇于攻坚克难、善于团结协作、作风正派廉洁的干部和队伍,但要让干部敢想、敢干、敢闯、敢担当,更需要一个有效的保障机制。”吉首市纪委负责人介绍,《办法》的出台正是为了支持和保护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和团队,让他们放下包袱、消除顾虑,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过程中“轻装上阵”。(吉首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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