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庭审现场”变为“警示课堂”

凄风冷雨,天气如此,法庭内被告人彭某某的心情应该也如此。4月10日上午,长沙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该县一名科级干部彭某某涉嫌玩忽职守罪一案,长沙县、经开区组织100余名关键岗位负责人到庭审现场旁听,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长沙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2年至2009年期间,被告人彭某某担任长沙县某局科长职务,利用手中户口迁移受理、审批行政许可事项职权便利,怠于履职,严重不负责任,导致60余户不符合户籍迁移政策的户口违规迁入长沙县某待拆迁地参与征地拆迁获得国家征收补偿,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共计2000万余元,依法应当应以玩忽职守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我想着反正这些钱都是国家的,村里也有证明材料……”彭某某的供述中说道,“户籍迁移的相关文件都是可以核实的,但因为有些是熟悉的村干部带着来办理的,不好拒绝,也有的是接受了别人的请吃和‘信封子’,难以拒绝,所以没有对户籍迁移材料真实性进行把关,对没有政策依据的户籍迁移进行了审批。”庭审现场,彭某某几度哽咽,最后陈述阶段更是泪如雨下,他说:“作为在司法干警一线工作多年的老兵,我愧对党和组织的培养,希望大家以我为戒,吸取教训。”
“彭某某只是一个科长,却给国家造成了2000多万元的损失,这样的事实让人震惊和痛惜。”长沙县发改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邓剑侠听完庭审现场后心情久久不能平复,他说公职人员,尤其是手握行政审批权的工作人员一定要时刻自醒、自警。
“选择本地案件庭审现场进行旁听,就是希望通过‘看得见、听得进、讲得清、剖得准、悟得透’的方式,把警示教育课堂前移到法庭庭审一线。”长沙县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要把庭审现场变成以案释纪、以案释法的教育平台,用身边案教育身边人,增强廉政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从而提高全县广大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意识,达到“惩处一人、警示一线、教育一片”的效果。(长沙县纪委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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