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行动】湘西州:深入调研“对症下药”,确保工作成效

为进一步推进全州农村信访举报集中办理工作,湘西州纪委组成了由州委常委、纪委书记邓为民牵头,州纪委常委带队的5个信访举报调研组,深入8县市近20个乡镇,采取现场座谈、查看卷宗、实地回访、剖析典型案例等方式就农村信访举报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并根据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对症下药”,确保农村信访举报集中办理专项行动取得成效。
一、建立健全信访举报工作机制,提供制度保障。一是推行信访举报工作领导包案制度。实行州、县市区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四包”,即州纪委监察局领导包县市区(县市纪委领导包乡镇、街道)、包州直单位、包分管科室、包信访举报案件。二是实施初信初访双向承诺制度。对于纪检监察业务内实名举报的初信初访,办案人员与举报人签订双向承诺书,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明确办案人员和办理期限。三是实行信访举报办理首问责任制。信访举报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接访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办理。四是实行信访举报工作问责制。对查处不及时、处理结果明显失误、办案人员严重违纪的进行“一案双查”。
二、集中优势兵力集中办理农村信访,提供力量保障。根据省纪委《关于开展农村纪检监察信访举报集中办理专项行动的通知》(湘纪办[2017]3号)要求,采取片区协作、联组办案等形式整合力量,对2016年以来的全州农村信访举报存量进行“清零”式集中办理,切实解决农村信访举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提供实效保障。一是通过督查督办、提级办理、交叉办理等方式,与村支两委换届风气监督、精准扶贫监督相结合,限期办结,推动化解一批积信积访、重信重访和越级访,做到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件“清仓见底”和“零暂存”,实现积信积访、重信重访和越级访办结率达100%的工作目标。二是实行登记备案终结制度。对信访举报问题调查事实清楚、处理恰当,且充分开展群众工作后仍无法息访息诉的恶意重复举报,实行登记备案终结制度,并向省纪委报备。(湘西州纪委信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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