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制定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实施细则
编辑:刘学先
发表时间:2017-07-11 16:54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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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永县纪委发布施行《中共江永县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中共中央纪委于1月8日发布施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以下简称《工作规则》),省纪委于5月12日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警示教育电视电话会议宣布了《湖南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十不准”》。为了紧跟中央纪委步伐,精准落实省纪委“十不准”铁规,江永县纪委组建法规小组,研究制定符合该县实际情况可操作的《实施细则》。经过多方努力,《实施细则》初稿成形,并积极向上级部门的法规专家和县内熟悉纪检法规的同志对《实施细则》初稿征求意见和论证,该县纪委常委会集体审议研究决定将《实施细则》于5月17日发布施行。
《实施细则》共9章55条,相对《工作规则》,删减2条,细化和拓展延伸37条,承用18条。《实施细则》是中央纪委《工作规则》的细化,对该县监督执纪工作的程序和流程更规范更具体,更是对省纪委“十不准”铁规的精准贯彻落实。同时,也是对该县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的自我约束和监督。(江永县纪委 卢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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