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析】私设46万账外账 校长乌纱不保

“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郴州市第十一完全小学原校长葛德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校长职务……”近日,郴州市纪委通报的这起案例,给全市教育系统敲响了警钟。
事情还要从2014年8月说起,葛德发时任郴州市第十一完小校长两月有余,学校报账员王继平向他报告了一个特殊情况,原来学校两位老师长期因病未到学校上班,他们个人和学校也未到区教育局、区人社局申请办理病假请假手续,所以财政局一直在发这两位老师的工资。王继平不知道这笔钱该怎么处理,就请示了葛德发。当时葛德发就说把两个老师的工资上交到学校,用来弥补学校聘用教师经费不足的问题。按照这个套路,之后两年多,葛德发安排报账员王继平、陈荣辉先后通过虚报代课教师套取财政资金、套取人员经费共计138304元置于学校账外。
这,还只是葛德发敛财的冰山一角。经查,2013年下半年,由某房地产公司开发的房产项目开始售房,公司法人李三(化名)主动找到葛德发和学校支部书记邓永福,表示愿意给学校捐赠10万元(实际捐赠5万元),希望给400多户购房产的小孩就读十一完小提供便利。面对这样带着目的的“捐赠”,葛德发心领神会。得到葛德发肯定答复后,2014年9月开学后的一天,葛德发安排王继平收下了李某某送来的5万元现金并存入账外账户。王继平未给开具收款收据,也未将5万元缴入国库。
为解决严重超标的招待费用,葛德发还安排王继平、陈荣辉通过虚开、多开办公用品、印刷品、活动经费发票等形式,以虚假经济业务事项变相报销套取财政资金6万多元。2014年8月至2016年8月,葛德发在任郴州市第十一完小校长期间,通过违规收取赞助费、择校费、插班费、校报费和校服、直饮水、教辅资料等有关商品供应商退款、截留学校场地租金以及套取财政资金取得收入共计46万多元置于账外账户,违规用于学校招待、春节补助、各种活动等开支31万多元。此外,葛德发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于2016年9月14日中午,为其母亲操办80岁寿宴,并收受亲戚以外人员的礼金4400元。这些账外资金置于何处,如何开支,都是由葛德发一个人说了算,其他人都无权支配。
2017年1月,经过北湖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葛德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由北湖区教育局免去其郴州市第十一完小校长职务,给予陈荣辉党内警告处分。邓永福、王继平也已经被立案审查。
“设置账外资金,因其隐蔽性强,常被某些别有用心的人拿来‘钻空子’,游离在相关职能部门和公众监督视线之外,成为长久难愈的顽疾。一些单位或个人随意利用“账外资金”进行招待、发放补助等违规行为,更有甚者将“账外资金”当成个人消费的提款机,不仅干扰了正常的财经管理秩序,还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北湖区纪委相关负责人告诉笔者,后续会加强对各单位财务管理情况的日常监督,完善内控制度,着力堵塞财务和资产管理存在的漏洞,彻底切断滋生腐败的“资金链”。 (北湖区纪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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