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专项督查斩断伸向救灾款物的“黑手”

“你们救灾款物的收支情况有没有进行公开公示?公示在哪里,我们去看看……”7月18日上午,由浏阳市纪委、财政局、民政局、农业局工作人员组成的4个督查小组,分赴浏阳东南西北4个片区所属乡镇(街道),对抗灾救灾款物管理情况展开督查。
截至7月10日晚,浏阳已为此次洪灾累计募集捐赠款物合计15472.52万元。7月11日,浏阳市纪委监察局随即下发《关于严肃纪律强化抗洪救灾资金物资监管的通知》,明确救灾款物管理的“七大纪律”,要求各级各部门和有关工作人员不得有推诿拖延、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改变用途、擅自处置、暗箱操作、“雁过拔毛”等行为。
据了解,此次督查为浏阳市抗灾救灾款物使用情况第一轮专项督查,时间将持续到7月21日。督查组工作人员到达乡镇(街道)后,立即对财政所、民政办、农业办有关救灾资金和物资接收、发放台账及公示记录进行逐一查看。随后工作人员又赶赴村(社区)查看接收、发放台账、集体评议、公开公示等资料,对发放生活补助和农业生产补助的农户各抽取2个上户进行核实,实地查看救灾款物是否已如数到位。
“督查的重点内容是救灾物资采购情况及救灾款物接收情况、拨付情况、收支公开公示情况。”浏阳市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如督查中发现有贪污私分、虚报冒领、截留克扣、挤占挪用救灾款物等行为,将以“零容忍”态度迅速查办,从重处理;对党政领导干部和有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敷衍塞责,在工作中玩忽职守、推诿扯皮、疏于管理、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将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党纪政纪处分的规定,严肃追究其责任。对涉嫌犯罪的,将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在第一时间严肃查处问责的同时,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浏阳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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