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会同:“案件终身负责制” 给执纪干部戴上“紧箍咒”

编辑:张梅 发表时间:2017-07-26 08:15 来源:三湘风纪网

  “如何增强纪检监察干部执纪工作责任感,强化执纪工作质量意识和受监督意识,增强执纪效果,将每件案件办成‘铁案’,做到信访问题案结事了?”针对这个问题,会同县纪委创新执纪工作机制,今年3月出台了《会同县纪检监察干部执纪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度》,压实了案件承办人员的责任,有效地提高了案件办理质量。

  “案件终身负责制出台后,我们更加不敢粗心大意,每个问题、每个环节、每个细节都要认真核查了解,核准、查实、办好。”案件承办人员感觉压力更大了,就像戴上了一个“紧箍咒”。该制度明确,案件质量问题不因承办人职务、岗位、单位等变动而免责,需终身负责;即使案件承办人工作发生变动或退休后,需继续做好有关案件的答复息访工作的,县纪委将发函至承办人所在单位落实责任。同时,该制度还明确了案件办理的相关程序要求、责任划分。

  “我们对每件案件的责任实行量化落实,按照主管领导承担30%、分管领导承担40%、相关部室和具体办案人员承担30%的比例认领责任,实现责任层层压实,人人肩上有担子,避免有人当‘甩手掌柜’”。谈起该县案件办理的“343”责任体系,县纪委相关负责人语重心长的说,“‘执纪工作0.Ol%的失误,就是对被调查的当事人l00%的伤害’,案件办理马虎不得,必须要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人民考验的‘铁案’。”

  据悉,该“案件终身负责制”出台以后,办案程序更加规范、执纪工作更加扎实、案件质量也更高。今年上半年,全县共立案69件,结案47件,查处45人,其中无1起“冤案”、“错案”。 (会同县纪委 杨镇)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