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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在行动】北湖区:压实“一把手”脱贫攻坚责任

编辑:张梅 发表时间:2017-08-04 17:36 来源: 新华网

  8月3日,郴州市北湖区出台《乡镇(街道)党政正职脱贫攻坚工作问责规定(试行)》,要抓住党政正职这个“关键少数”,通过问责这个“撒手锏”,进一步压紧压实乡镇(街道)党政正职脱贫攻坚工作责任,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

  据悉,北湖区出台《规定》主要是针对各乡镇(街道)有脱贫攻坚工作任务的党政正职,在落实区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脱贫攻坚政策不力、措施不当、责任不明,未完成减贫任务的;违反扶贫资金管理规定,出现骗取套取、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挪用侵占、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等突出问题的,或者扶贫资金闲置1年以上且闲置金额超过年度总量20%的;违反扶贫项目管理规定,出现围标串标、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豆腐渣”工程等突出问题的;违反贫困退出工作机制,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问题突出或者造成不良影响的;纪检、监察、审计、督查、巡查(巡察)、巡视和社会监督等发现违规违纪突出问题的;出现影响较大的涉贫群体性信访事件或者信访个案处置不当,造成恶劣影响的;违反贫困县约束规定(非贫困县也适用),发生禁止作为事项的。

  该区对乡镇(街道)党政正职脱贫攻坚工作问责方式包括: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以上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问责程序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相关规定执行。问责结果的运用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为确保《规定》取得效果,该区纪委、区作风办还将采取专项检查、重点核查、随机抽查、全面督查等方式,对有脱贫任务的乡镇街道进行督促指导,对工作措施不力、工作任务不落实或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从严追究相关人员和党政正职的责任。(刘训忠 黄文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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