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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在行动】洞口:1.58万元扶贫款物归原“主”

编辑:张梅 发表时间:2017-08-28 08:42 来源:三湘风纪网

  “雷叔,300元危房改造开支款物归原‘主’,您清点下,仔细收好了!”近日,洞口县岩山镇金龙村来了群“还毛”的纪检人,当危房改造户雷运树在退款花名册上签完字,拿着纪委干部亲手递交的300元钱时,几句“没想到、没想到、没想到”道出了他心中的无比喜悦。

  岩山镇金龙村是湖南省省级贫困村,这个位于雪峰腹区的小山村由原金兴村和原兴龙村合并而成。2014、2015年,作为危房改造整体推进村的原兴龙村,村民谢启安等23户享受了危房改造政策。在危房改造资金发放过程中,原兴龙村党支部书记尹某维经手从23户危房改造户收取每户300-500元合计8600元用于村里开支。2014、2015、2016年,原金兴村党支部书记尹某吉采取同样的方式,向危房改造户汪家金等16户收取每户300-500元合计7200元。在收到群众举报后,岩山镇纪委在县纪委的协助调查下,迅速查清了两人的拔“毛”事实。2017年8月11日至18日,岩山镇纪委组织镇纪检委员和村干部逐户登门,向39户金龙村群众退还违纪款1.58万元。

  据统计,今年1-7月,该县共受理反映扶贫领域问题线索22件,查处违纪问题15件40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5人,诫勉谈话24人,移送司法1人,追缴违纪金额28.3万元。(洞口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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