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仙区:“33条清单”规范村干部权力运行
编辑:张梅
发表时间:2017-08-29 08:10
来源:湖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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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看了‘权力清单’上的流程图来的,村干部很快就给办好了。这要是搁以前,可能还得折腾跑几趟。”8月24日,在郴州市苏仙区庄门村村部,刚办完事的村民李善友高兴地说。
据了解,为了规范村级组织运行,今年5月,苏仙区出台“村级权力清单”。“我们收到的农村信访件,占信访总量70%左右。其中村干部滥用权力,违规分配使用民生、惠农等资金问题突出。”苏仙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陈廷祯说,为此,区纪委列出了涉及村级组织和村干部在集体事业和村民服务等方面的“权力清单”,共10项33条。“权力清单”出台后,6月至7月该区受理的农村信访举报较前两个月下降了61%。
“这33条‘权力清单’,是给村干部立规矩,什么事能办、不能办一目了然。”庄门村村主任杨雯竣说,村级重大事项决策、村级财务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和党务村务财务公开等被一一规范。(通讯员 杨菊先 倪誉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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