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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县:延伸监督“探头” 处分15人

编辑:张梅 发表时间:2017-09-15 11:23 来源:三湘风纪网

  今年以来,湘潭县结合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在以往探索设置村(社区)纪检员的基础上,全面铺开村(社区)纪检员制度,全县共配备专职纪检员355名,真正把监督“探头”延伸了到了基层一线。

  为保障村级纪检员队伍能力素质,该县明确要求纪检员原则上由纳入财政补贴范围的村(社区)党组织成员或村委会成员中的党员担任,并严格提名考察备案程序。为提升村级纪检员业务水平,该县要求每个乡镇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每年召开一次专题业务培训会议,集中学习党纪条规知识,并开展工作讲评。同时,建立健全配套制度,明确了村(社区)纪检员的“六项职责”及“五大必要权力”,制定下发了问题线索报告、工作留痕管理、季度工作例会、年度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和奖优罚劣等制度文件,全面细化了纪检员的工作要求、流程和考核,实现了纪检员的规范化管理,提升了整体监督实效。

  截至目前,该县村级纪检员组织农村党员开展廉政教育350余次;对重大决策、重大开支、工程招投标开展监督191次;对600余万元村(社区)集体资金进行监督,向纪检监察部门反映线索问题325条,转立案63起;协助乡镇纪委进行信访处理和案件调查73起,解决疑难问题48件;15名基层党员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湘潭县纪委 陈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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