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向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亮剑”
编辑:张梅
发表时间:2017-10-10 08:46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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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把库存的白酒都处理了,以后公务接待再也不会醉酒啦!”近日,新晃县鱼市水电站站长刘杰将单位库存的16瓶白酒统一上交至县财政局,在县纪委工作人员完成现场检查和签字报备后,他高兴的说道。这是新晃县纪委开展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集中排查整治工作的一个缩影。
为防止违规公款吃喝送礼等“四风”问题反弹,进一步巩固纠正“四风”工作成果,今年以来,新晃县纪委按照上级纪委要求,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1年的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集中排查整治工作,这是该县继违规征订教辅材料等专项整治后,再次打出的一记“纠‘四风’”重拳。
“在专项整治中,我们一方面加大对各单位库存酒类的排查清理力度,将库存酒类统一收交至县财政局进行集中处理;另一方面,严把公务接待用酒审批关,明确规定,只有重大外事活动和招商引资活动,且确需提供酒类和饮酒的,才能严格按照‘一事一购买、一事一审批’的原则,由用酒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审批,并由单位纪委(纪检组)报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备案。”该县纪委党风室主任说道。
截至目前,该县纪委共对全县烟酒行、国有企业、公务接待经费支出较高单位进行明查暗访24次。下阶段,将对收集到的问题线索进行全面筛查、统一流转和督办整改,一旦发现违纪事实,将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新晃县纪委 郑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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