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绥宁:开展扶贫领域专项督查问责32人次

编辑:张梅 发表时间:2017-11-09 08:31 来源:三湘风纪网

  “县扶贫办计划项目股股长唐万红,因扶贫申报资料把关不严,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近日,绥宁县纪委对一批扶贫领域违纪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为切实抓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该县纪委坚持以发现问题为导向,以督促工作落实为目标,深入基层“一线”,进村庄,下田间,入农户,对全县扶贫工作、资金使用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7月份以来,已对全县17个乡镇260户贫困户进行了走访,听取了327名群众代表与党员干部意见。对贯彻中央脱贫攻坚工作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的;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扶贫工作、做表面文章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的;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扶贫工作不务实不扎实、脱贫结果不真实、发现问题不整改的,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追究单位党组织的主体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

  今年以来,该县共受理扶贫领域信访举报85件,立案26件,问责32人次,其中党纪政纪处分24人,诫勉谈话4人,警示约谈2人,免职2人,移送司法3人,追缴违纪金额22.5万元。(绥宁县纪委)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