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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士手记】追“粽”记

编辑:张梅 发表时间:2017-12-08 08:37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每逢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四风”督查就会随之而来,这已成为我们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常态。在多次的“四风”督查中,最难忘的还是我亲身参与处置的那条疑似公款购买粽子的问题线索。

  事情还得从今年端午节期间的“四风”督查说起。

  5月30日端午节当天,正是购买、赠送粽子的高峰期。我按照县纪委安排,一路跟随“四风”督查组对生产、销售传统手工粽子的宾馆酒楼、超市开展监督检查,严查公款购买赠送粽子等违纪行为。

  上午,督查组在县城一家大酒店查阅电子发票时,发现县科技商务粮食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于5月19日在该大酒店开具了两张连号的餐费发票,总金额为9227元,其中一张金额为4855元,另一张金额为4372元。

  “端午节这个重要节日,该单位是否会以这两张大额餐费为幌子,变相用公款购买赠送粽子呢?节假日可是‘四风’问题的高发时段,任何疑似问题线索都不能放过!”督查组组长宋飞云说。

  随后,我们决定到该单位探个究竟。在打电话通知该单位党组书记、主任邓新平和财务人员后,督查组驱车直达该单位办公楼。

  “端午节都不休息,你们太辛苦了。什么风把你们吹来了?”邓新平和我们几个“不速之客”一一握手打招呼。

  宋组长笑着回应:“当然是你们的粽子香味把我们给吸引来的。”简单地寒暄后,宋组长向邓新平说明了我们的来意。

  “我就知道你们是无事不登三宝殿。”老邓笑道,“我先叫财务人员把财务凭证拿出来给你们查阅,然后再慢慢跟你们解释。”

  邓新平说:“这两张发票是我们接待两批考察团来本县实地考察的活动开支。其中一张是接待国家有关部门一行9人为期3天的特色小镇考察;另一张是接待港澳商务考察团一行15人为期3天的考察。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这两次活动的接待和食宿安排都由我单位负责,活动结束后,再据实向县财政申请报账拨付。”

  听完邓新平的解释,我们又仔细查阅了财务凭证和相关原始资料,最后证实了这两张发票确实是对之前两次公务接待活动的统一结账。这两次活动有方案、有县委和县政府领导批示,属于正常公务接待活动,并且未发现有超标准接待,接待过程中提供香烟、酒水和高档菜肴等违反公务接待规定等问题。

  原来如此!“公款购粽子”这条问题线索尘埃落定,最终是虚惊一场。虽然我们无功而返,心里却很轻松……

  不合常理打问号,蛛丝马迹不放过。作为纪检干部,在监督执纪过程中,要瞪大眼睛、拉长耳朵,对每一个问题,都要不厌其烦,多方了解反复论证;对每一条线索,都要深挖细查,用事实说话,宁做“无用功”,也不放过任何一条可疑细节。如此,才能让花样翻新、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无处遁形。 (江永县纪委 何继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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