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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析】房产局长用权“任性”悔终生

编辑:张梅 发表时间:2017-12-19 08:50 来源:三湘风纪网

  房产局长用权“任性”悔终生

  ——东安县房产局原局长许林松案剖析

 

  许林松,东安县房产局原局长。在长达22年的基层历练中,从基层办事员做起,一步一步走上领导岗位。手握权力之际,在利益诱惑面前,把持不住自己,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 40余万元、谋取不正当利益8万余元,滥用职权造成银行贷款损失2700余万元。

  2017 年7月,许林松因滥用职权、受贿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及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交友不慎”,讲义气却遭利诱

  2011年3月,许林松调任东安县房产局局长,时逢东安县房地产事业飞速发展,身为县房产局长,自然是众房地产开发商的巴结对象,其中最为殷勤的要数江西籍的外地开发商张某某。

  2012年9月的一天,为了变更房产证方便贷款,张某某到许林松办公室找许林松签字办理房产变更手续,许林松明知不符合相关办理程序,但碍于情面,还是大笔一挥“同意申请人变更,给予变更”。张某某拿出装有10000元的信封放在许林松的办公桌上,说道“感谢局长关心”。从2011年至2016年,许林松先后收受各房产商礼品礼金、财物等折合人民币40余万元,行贿人达14人。

  “只要不吃拿卡要、索贿就不要紧。”许林松曾这样安慰自己。正是这思想上的放松,最终将其步步推入了犯罪的深渊。

  “诱惑难挡”,手中权“法外开恩”

  许林松在乡镇当“一把手”的时候,生活条件艰苦,但是他能够克服各种困难,兢兢业业工作,做事也谨小慎微,给人的印象是“能力强”、“胆子小”。但是,调任县城任房产局长后,环境变了,条件好了,诱惑也多了。一些财大气粗的房地产老板纸醉金迷的生活给在乡镇清贫多年的许林松极大的冲击。

  “环境的变化,面对的对象不同,多少产生了与其他县直部门的一把手相攀比的心理。”案发后,许林松这样剖析自己当时的心理。

  到房产局不久,许林松听同事们说,他们一直在做些放贷的事,赚钱快,而且当时一些房地产开发商在社会上广泛融资,利息不低。他仔细算算,确实是一种不菲的买卖。在这种高额利益回报的诱惑下,许林松同妻子从亲戚朋友集资,不顾风险借款给数个开发商来获取利益。2011年至2016年,许林松先后累计借款近60余万元给房地产商,谋取不正当利益8万余元。

  “底线突破”,陷囹圄难以回头

  许林松从乡镇到县房产局任职,从基层到县直业务部门工作,正所谓“隔行如隔山”,对于房产业务许林松是门外汉,到房产局任职之后,作为房产局的“一把手”,却放松了对业务的学习。

  “因为业务的不熟,有时就凭感情用事,在业务报告上签字。”许林松在忏悔录中写道。

  正是因其业务不熟,把关不严,法制观念淡薄,越来越多的开发商为能在办理房产证上得到便利,纷纷主动前来“纳贡”,而许林松早已被经济利益冲昏了头脑。开发商办证费用不该优惠的他大笔一挥优惠了;没有通过综合验收的项目,为了能够让老板办证融资,他签字同意办证了。甚至为了帮助开发商张某贷款融资,违规为其办理“手工临时产权证”,张某拿着办理的“产权证”先后到银行为他人进行融资贷款担保,然而,随着房地产市场的逐渐低迷,张某的房产项目资金链断裂,2700余万银行贷款无力偿还,违规办理的房产证被依法撤销,给国家和业主造成巨大损失。

  直到2017年5月许林松被立案查处,他才知道自己真的回不了头了,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执纪者说】

  “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滋生腐败。”许林松长期担任县房产局“一把手”,在房地产项目办证、收费等方面“一人说了算”,存在监督不力的问题。因此,要健全对党员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的监督制度,细化和完善内部监控机制,将 “一把手 ” 的权力真正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真正地让“一把手”从内心深处敬畏权力,从而防范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东安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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