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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溪:“村规民约”约出新风尚

编辑:刘学先 发表时间:2018-03-13 17:01 来源:三湘风纪网

   “生孩子不准办满月酒;树房子不准请客办酒;红白喜事办酒叔侄礼金不得超过100元……”这是泸溪县兴隆场镇武也村村部楼宣传栏张贴的《武也村村规民约》中的条款。
    党的十九大召开后,该县纪委监委结合“十九大精神”主题宣讲进基层活动,加大廉洁教育宣传力度,结合本地实际,因势利导,把廉洁教育与道德教育结合起来,在全社会形成崇廉、尚廉、守廉的清廉之风。
    据了解,在“十九大精神”主题宣讲进基层活动中,共制作宣传展板条幅800余块(幅),开展轮回巡讲廉洁警示教育11期,道德讲堂讲座100余期,利用微信平台推送廉洁微信80余条。
    “《村规民约》出台前,我家收入有三分之一要花费在各种人情往来上。出台后,一年下来,可节省人情钱3000元左右。”该村村民杨长军感慨道。
    武也村的《村规民约》只是该县崇廉尚廉的一个缩影。该县武溪镇各村(居)成立了红白理事会,公布了理事会成员名单,制定了红白理事会章程,理事会成员主动进行廉洁宣传;白羊溪乡通过开展村民议事,道德评议活动,评选廉洁模范家庭;洗溪镇村(居),成立了村务理事会,由村里公道正派、群众威望较高的老党员、老干部担任“理事”,管理村里事务,打造廉洁村务。
   “自从村里制定《村规民约》后,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的情况多了,老百姓观念有了很大的改变,攀比的心理少了。” 该县小章乡小章社区村民张华春说,“年前,我弟弟结婚只是在家里邀请了自家的叔伯、舅舅等直系亲属几十人参加。”(泸溪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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