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湖:开展“纪法教育会前10分钟”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将6大类公职人员纳入监察范围,具体包括哪些人?”
“……我要特别指出的是,城管执法协管员也是监察法监察的对象,尽管你们是临聘人员,但你们属于法律、法规授权或国家机关依法委托从事公务的人员……”
4月19日,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城管局局长廖永忠,利用干部职工大会前的10分钟,采取一问一答的方式,对监察法部分条款进行解读释义,为大家上了一堂生动的法纪教育课。
今年以来,北湖区纪委监委在全区开展了“纪法教育会前10分钟”活动,各部门各单位在召开全体党员干部职工会议或较大范围会议时,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利用正式会议召开前10分钟左右时间,采取廉政微党课、宣讲党纪法规、观看教育片、通报典型案例、PPT讲课、课后交流以及座谈讨论等形式广泛进行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学习教育,开展政策宣讲、党纪法律解读和案例剖析,引导党员干部职工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为切实增强党纪法律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该区各部门各单位把开展“纪法教育会前10分钟”活动与本地本单位工作实际相结合,宣讲解读力求简洁明快,入情入理,变“长篇大论”为“短小精炼”,切实做到了“以小见大、风微知著”,不仅提升了党员干部职工的学习兴趣,吸引了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而且扩大了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使廉政教育入耳、入眼、入心。
据悉,自今年1月份以来,北湖区已开展“纪法教育会前10分钟”170余次,参与党员干部12800多人次。目前,纪法学习教育已成为全区上下一项刚性制度并成为常态。
(郴州市北湖区纪委监委 刘训忠 贺文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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