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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山:四大举措治“四风”

编辑:莫正尤 发表时间:2018-05-25 08:47 来源:三湘风纪网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专项治理要求,韶山市迅速行动,四措并举,以最严的标准,在全市开展治理工作,全力整治存在的突出问题。

  “分层式”全面部署,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省委、省政府文件下发后,韶山市委第一时间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学习传达省委、省政府文件精神,审议该市落实文件精神的实施方案,成立以市委书记为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决定在全市迅速部署专项治理工作。4月24日上午,市委、市政府正式下发实施方案,明确该市的治理重点、治理要求以及保障措施。4月24日下午起,全市64个单位均学习传达了专项治理工作要求。

  “分线式”自查自纠,确保取得治理实效。在参照省专项治理要求中的“约法三章”治理内容以外,该市将变相公款旅游和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纳入整治范围,进一步明确治理重点,要求各单位迅速按专项治理的“五条线”开展自查自纠,同时强调专项治理工作纪律。截至4月29日,该市共计整改违规费用46万余元,取得了较好的治理实效。

  “点穴式”督导督查,督促单位立行立改。在全市范围内成立了四个整治工作督导组和一个综合督查组,相关市委常委亲自担任督导组、督查组组长,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财政局、审计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相关负责人为成员。4月25日,市专治办组织督导督查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对督导督查中可能出现的共性问题,进行了统一的解释和明确。4月26日起,5个督导督查组在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针对各单位实际开展“点穴式”督导督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单位立行立改,并将相关问题线索书面移送市专治办调查处理。市专治办定期听取督导督查情况汇报,并及时进行处理。

  “机动式”调查核实,严格监督执纪问责。根据4月28日省纪委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该市进一步对各单位强调有关工作纪律,对自查和督导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视为拒不整改,一律顶格处理。近期,该市正在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整理,并将组织专门的调查力量开展“机动式”调查核实,注重严肃查处不收敛不知止的顶风违纪行为,以问责追责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韶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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