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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晃:9000余名监察对象齐学《监察法》

编辑:刘学先 发表时间:2018-05-28 11:42 来源:三湘风纪网

  “监察机关主要监察六类人员,包括在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作为村主任,虽然不是党员,但我将牢记《监察法》规定,时刻提醒自己廉洁做事,清白做人。”23日,在参加新晃县纪委《监察法》专题讲座后,该县鱼市镇鱼市前锋村村主任陈光汉告诉笔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颁布以来,新晃县纪委立即行动起来,通过多种形式,在全县掀起学习宣传《监察法》的热潮,让全体公职人员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抓“关键少数”,以上率下推动学习宣传

  “《监察法》给予监察机关谈话、讯问、询问、查询、冻结、调取、查封、扣押、搜查、勘验检查、鉴定、留置等12项调查措施,可以说反腐手段更加灵活、高效...”在近日召开的新晃县科级领导干部轮训班上,该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宋伟从监察调查入手,形象生动、循序渐进,引导党员领导干部深刻领会《监察法》精神内涵。

  为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监察法》,新晃县纪委紧盯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在全县科级领导干部轮训班上开设专题课堂,邀请纪检监察业务骨干讲授《监察法》知识,着力将《监察法》的学习从“了解”层面延伸至“遵守”层面,确保“关键少数”法纪之弦时刻绷紧。

  同时,该县纪委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充分发挥带头执行、全面推动、督促传导的职能作用,抓好《监察法》学习贯彻。各级党组织率先垂范,将《监察法》学习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及时组织开展专题讨论和辅导报告,加大学习传达力度,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习监察法的“头雁效应”。截至目前,全县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共专题学习《监察法》157次,党员领导干部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

  学习全覆盖,不让一名监察对象“掉队”

  “学习监察法,不仅仅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事,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都应当认真学习监察法。”《监察法》正式公布施行后,新晃县纪委及时对全县监察对象进行集中摸底梳理和全面统计,向全县9000余名监察对象统一发放《监察法》和《监察法释义》读本,并要求全县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细读原文、逐条学习,确保常学常践、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真正做到知法、明法、守法。

  各乡镇、县直单位积极响应县纪委号召,纷纷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学习计划,因地制宜学习《监察法》。如该县鱼市镇纪委组织工作人员深入村组,以院坝会的形式将村(社区)“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农民党员召集到一起,集中开展宣讲。林冲镇纪委开办夜间宣讲团,组织宣讲人员夜入农户家中开展宣传。通过县、乡、村三级全覆盖学习宣传,全县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氛围日益浓厚。

  形式多样化,让《监察法》刻印心间

  “小伍,政务处分有那几项?”“政务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这是新晃县纪委组织部干部刘凝随机抽查干部学习情况的一幕。

  为抓好《监察法》学习宣传贯彻,该县纪委通过网络答题、随机抽考、集中测试等方式,加强对干部学习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监察法》。

  此外,该县纪委主动对接、巧借外力,利用电视、广播、短信、微信、电子显示屏等途径,采取开辟专题专栏、组织撰写心得、发送廉政短信等形式,深入宣传《监察法》。截至目前,该县共发送廉政短信3万余条,开展《监察法》知识测试26场。

  “学习宣传《监察法》,目的就是让全县监察对象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自觉做到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新晃县纪委相关负责人说。(新晃县纪委 郑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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