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士手记】转隶后的第一案

“个别学校违规征订教辅材料,并收受书店折扣款……”这是我从检察院转隶到县纪委监委接到的第一件问题线索。虽然在职务犯罪侦查战线工作了20余年,累积了不少实战经验,但第一次以纪检监察干部身份办理案件,我还是感受到了压力。
这件问题线索涉及全县38所中小学校,涉及面广,人员多,我凭借多年查处职务犯罪的经验,和室里的同事调取相关单位的财务资料,向相关人员谈话核实,最终,这起案件中违规征订教辅材料收受折扣款230余万元的违纪事实浮出水面。
当我以为这个案件已是铁板钉钉时,一次谈话任务交给了我这个纪检新兵,这对于我无疑又是一次考验。
当天,这名谈话对象如约来到谈话室。我们首先亮明身份,宣读了相关纪律规定。刚要开口问,他的一句话打断了我,“我对你们纪检监察机关查办这起案件有不同意见!”我心里顿时“咯噔”一下,怎么会有不同的意见?
“你说说看?”我说道。
“一教一辅的材料太少了,学生都没作业可做。我们县现在的教学质量低,学校为学生征订工具类教辅材料,也是为了提高教学质量。这个事,你们纪检监察机关下这么大力气来查,是不是有点小题大做?这是打击我们学校和老师的积极性。”
面对他的反问,我一时语塞。怎样帮助谈话对象认识到错误,怎样让谈话对象真正从心认可,进而真心改正?
我与谈话对象推心置腹:“你们为县里的教育事业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征订教辅材料的出发点也可以理解,但是,收取折扣款且未进账的行为却是与法纪相违背的。我们不能因为没有私心就置法纪于不顾。犯了错,违反了法纪,就要接受惩处,这是铁的纪律。我们找你谈话,就是要让你尽早认识问题,避免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防止小错酿成大错,组织上对你的良苦用心你体会不到吗?”
通过耐心细致地思想工作,谈话对象从开始有抵触、回避情绪到后来坦诚接受。
最终,此案六名校长被予以党纪立案。
这次办案的经历,让我亲身体验到监察体制改革之后纪法“双剑合璧”的威力。相比执法,执纪工作点多面广,定性量纪时更注重以人为本。特别是通过与谈话对象谈话,我更深切地感受到,以前执法的谈话是寻找证据与核实证据,目的是要让案子诉得出,判得下。而纪检监察机关的谈话,更是一次心灵的洗礼,一次深刻的党性教育。执纪不仅考虑案件事实、震慑效果,还要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信心,这更加考验我们的政治素养、业务素质和统筹能力。(嘉禾县纪委监委 李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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