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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禾:6个流动讲师团下基层宣讲《监察法》

编辑:刘学先 发表时间:2018-06-07 15:09 来源:三湘风纪网

  “监察机关依法开展调查工作,监察人员可以采取讯问、询问、留置、搜查、调取、查封、扣押、勘验检查等十二项调查措施,可以说反腐手段更加灵活、高效。”“大家看,《监察法》第三章第十五条中明确规定了监察机关有权力对哪些人员进行监察,以后如果发现这些人有违法行为,您可以随时向我们进行举报……”6月4日,嘉禾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在晋屏镇大坪岭村红军树下为群众宣传讲解《监察法》。这是嘉禾县纪委流动讲师团进村入户宣传《监察法》的一幕。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宪法》《监察法》,进一步增强基层群众的法治反腐意识,倡导全社会尊崇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连日来,嘉禾县纪委监委组成6个流动讲师团,深入全县10个乡镇开展《宪法》《监察法》宣传活动,营造全县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活动以“悬挂横幅、摆放展板、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进行,特邀专业人士在活动现场解答群众咨询,安排工作人员走上街头、深入菜市场,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向基层群众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宪法和监察法知识,推动宪法、监察法深入人心、落地生根。

  本次宣传活动覆盖全县10个乡镇188个行政村(社区)、10个圩场,据统计,共发放宣传资料2589份、接受群众咨询400余人次,取得了预期效果。(嘉禾县纪委监委 王继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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