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创新实施“案件联审”模式
编辑:莫正尤
发表时间:2018-06-15 08:48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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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南县纪委监委顺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针对乡镇纪委、县纪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有的工作人员业务不专、水平参差不齐、轮岗较快、有的案件质量不高等问题,创新案件审理制度,出台《南县纪委监察委案件联审制度(试行)》,突破案件审理工作瓶颈,保证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按照该制度,该县成立了以分管副书记、常委、审理室全体人员为成员的联审组,下设办公室和三个审核小组。
“从4月初开始,我们分批从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组挑选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较强的人员进入联审小组进行学习,由审理室负责人和业务骨干进行一对一‘传帮带’,并采取岗前培训、以案代训、业余自学等方式提升联审工作人员的审理能力,集中培训1-2天后再进入联审岗位。”南县纪委监委审理室主任唐佑元介绍。这样的人员组成既契合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新实际,又实现了人员力量上的整合。
学习期间,每位“老师”每周都要认真总结在“传、帮、带”工作中的成绩和不足,以便在下期带班时进一步强化和完善。同时,“学生”也要提交工作日志和学习心得。
据悉,制度出台以来,该县联审小组已集中审理案件12件。
“开展案件联审,是对所办案件进行的一次集中‘体检’,更是对我们业务知识能力的一次集中‘充电’。在参与案件审理的过程中我们共同探讨、交流学习,更全面的了解和掌握了案件审理的专业知识,有利于把工作做得更好。”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谢婷在参与联合审理后说道。(南县纪委监委 万竞岑 赵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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