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鼓区:“三个一批”处置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线索
编辑:莫正尤
发表时间:2018-07-02 09:39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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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石鼓区纪委监委今年开展对党员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行动以来,针对收到的问题线索,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采取“三个一批”方式分类处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澄清一批。对于原工作单位需要或工作安排而入股企业或在企业任职,而非个人行为的干部,区纪委对属于这类情况的4名干部的问题线索予以了结处理,并为其之前的行为进行了澄清说明。
问责一批。对于为配偶挂名公司经商或入编以前的经商办企业,且在区纪委开展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时未如实报告情况的5名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批评教育。
立案一批。对与原单位签订《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不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参与企业集资或收受企业干股承诺书》后,依然入股企业或在企业兼职的3名党员干部,予以立案审查。
区纪委对这次专项整治采取边查边纠边改的方式,对举报或检查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瞒报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不仅追究当事人责任,且根据“一案双查”原则,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党纪政务立案3人,诫勉谈话2人,批评教育5人,提醒谈话7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石鼓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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