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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隶日记】第一次参加线索处置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8-07-16 08:36 来源:三湘风纪网

  “下午2点要召开一个案件部署会议,你赶快制定一个初核方案。”刚吃过午饭,张伐常委通知我。

  “好的,案件情况是?”我赶忙问。

  “衡龙桥镇华林村6名村干部集体不参加镇里经济工作会议……”

  终于迎来了转隶后的第一案,我心里掩饰不住地兴奋。“可线索这么简单,还马上要出行动方案,能行吗?”还好之前在检察院从事了十多年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来不及多想,我立即开始构思。

  当天下午2点,我准时来到会议室。五个纪检监察室的24名队员齐齐围坐在办公桌边,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刘炼真现场坐镇。看来是场大仗,我心里想着,找了个位子坐下。

  会上,镇纪委工作人员先汇报线索情况,接着由我介绍初核方案,其他人员发表了补充意见,最后,刘书记强调了办案纪律,并做了动员和部署安排。

  会后,我抓紧时间熟悉了一下党纪条规,但没有像以前在检察院侦办大要案那样反复梳理线索、预演工作流程、分析各种可能的案情走向。因为一开始,我错误以为案子很小,用不着做太多的准备。

  第二天,纪检监察室和镇纪委干部39人统一行动,调取书证、外调、谈话同时进行。一天下来,各路证据收集汇总,还原了案件事实:2018年2月27日,赫山区衡龙桥镇召开经济工作会议,华林村“两委”6名村干部签到时发现本村未被评为全面先进,遂集体离场,以示抗议。之后拒不听从镇党委政府多名领导干部劝阻与沟通,会后,仍拒不接受该镇驻村干部送到村上的单项奖牌。

  下午快下班时,所有材料交到我手上汇总,我开始制作审查报告。

  记得在乡镇调查取证时,好几位镇领导向办案人员提出,今后政府的工作还要靠这些村干部去落实,希望尽量从轻处理,有的说最好不要立案,总之尽量不要扩大影响,否则他们要是消极闹情绪,今后工作就不好开展。

  当天晚上,在向伐张常委提交审查报告时,我提出了拟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诫勉谈话、谈话提醒处理的意见。

  “说说你的理由,”张常委看着我,“我个人认为这几个人的行为违反了组织纪律,造成了不良影响,但他们属于政治站位不高的闹情绪,虽然是对抗组织的行为,但现在他们一个个都已经认错悔过,态度诚恳,对他们开展调查谈话,已经起到了‘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效果。”

  张常委笑呵呵地又问了我一句:“可能在你心里,还认为他们的问题是小事吧?”我点了点头,“和我以前办的案子比起来,这根本就不是问题,”心里虽然这样想,但口头上没有说出来。

  “看来你还停留在检察官的思维啊,”张常委像是看透了我的心理似的,脸上变得严肃起来,“公然集体对抗组织,是严重违反组织纪律的违纪行为呀!如果按照某些人的意思,就可能给他们造成一种错觉,以为违反了纪律做个检讨就没事了。以后他们还会去犯错,还可能错得更远,甚至触犯法律。给予他们应有的处罚,看起来可能严了些,其实体现的恰恰是组织对他们的‘厚爱’!而且,只有严肃处理了这一个案,才能对那些观望、试探、踩踏纪律红线的人起到教育、警示、震慑作用!”

  张常委的话似醍醐灌顶,让我意识到自己转隶以来学习到的政治理论和监督执纪实践还处在不同的两个层面,没有有机结合,政治站位还不够高。

  4月27日,赫山区纪委监委给予华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范志祥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村党支部副书记余建勋警告处分,对其他村干部作出诫勉谈话、谈话提醒等处理,并在全区通报批评。

  6月,我又一次来到华林村。此时的华林村,因村干部集体违反组织纪律问题在中央及省市级媒体曝光后,有了一定的知名度。我从多方面了解到,该村各项工作推动很积极,事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村党支部书记范志祥说,“我们深刻认识到这是严重的违纪行为,大家都后悔不已,现在我们已经放下包袱,又重新投入到了工作中,只有通过工作,党和政府才会重新相信我。”

  我这才真正意识到,“严管”就是“厚爱”。华林村干部的组织纪律意识淡薄,组织上发现了他们“病根”,及时“刮骨疗毒”,去掉“病根”,才能有效防止他们在今后的道路上少犯错误或者不犯错误。(益阳市赫山区纪委监委 郑荣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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