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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峰区:“举一反三”发挥查案治本功能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8-07-25 08:55 来源:三湘风纪网

  今年以来,雁峰区纪委监委不断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注重从案件中发现根源性、普遍性、规律性、制度性问题,达到查办一个案件、解决一类问题的目的。

  今年初,雁峰区纪委监委在对辖区内小学违规征订教辅资料的情况进行清理时,发现六一小学总务主任冯某未将学校代收代付资金及时计入学校财务账目,而是存入其私人账户保管,每学期代收代付的资金高达20多万元。办案人员在进一步调查了解后,锁定冯某在2015年9月至11月期间挪用该款项用于个人炒股并获利1.7万余元的违纪违法事实。

  学校代收代付费用是指向学生收取代为学生管理,并为学生统一代购学习生活中必需的课本、作业本、校服等物品的款项。经调查了解,代收代付资金不计入学校财务账目的做法在很多中小学都存在。代收代付资金不入账就脱离了相关部门的监管,极易造成挪用或侵吞公款的现象发生。

  雁峰区纪委监委在查处该案后,立即督促区教文体局从三个方面入手,及时纠正各个学校代收资金不入账的问题。加强教育,进一步增强学校主要领导及财务人员的法律意识,督促其认真遵守各项财经纪律,严格执行各项财经政策,制定和完善学校财务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内部监管制度,强化内部管理。进一步强化对会计工作的领导,加强财务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彻底转变“代收资金不需入账”的观念。规范财务行为,真实反映财务收支情况。进一步强调代收代付资金全额纳入单位法定账户核算和管理,增强代收费行为及资金运作的透明度,将各学校代收费用并入校财务统一核算,以彻底堵塞管理中可能存在的漏洞。(雁峰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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