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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湖区:切实做好党纪政务处分“后半篇文章”

编辑:莫正尤 发表时间:2018-08-03 08:46 来源:三湘风纪网

  为进一步做好党纪政务(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确保纪律处分执行到位,今年4-7月,湘潭市雨湖区纪委监委对全区2015年至2018年3月受党纪政务(纪)处分人员的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的专项检查。

  区纪委监委高度重视。开展专项检查前,由审理室牵头,组织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及组织、机关工委、人社、公检法等职能部门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并要求各单位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据统计,全区共检查受党纪政务(纪)处分者151人,涉及科级干部47人、一般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7人、村社区干部37人、机关退休干部2人、普通党员28人。

  在对各单位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检查中,区纪委监委发现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问题7个,主要是采取强制措施期间工资待遇没有按规定标准发放、工资待遇没有按照规定降低、绩效考核奖金没有按照规定标准发放等。发现问题后要求相关单位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了整改。目前,已追回违规资金20482元。

  雨湖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专项检查,还对全区党员、公职人员违法犯罪受到行政处罚、司法处理的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清查。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党纪政务(纪)处分决定执行有关要求,及时将执行情况收集整理进案卷,做到一事一结、事毕归档;同时对处分决定执行工作中因履职意识不强导致资料缺失、处分决定落实不到位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失职,追究谁”的原则,严肃追究责任。(陈娟 陈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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