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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1-6月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71人

编辑:莫正尤 发表时间:2018-08-03 09:05 来源:三湘风纪网

  今年1-6月,东安县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71人,其中第一种形态86人,占50.29%;第二种形态54人,占31.58%;第三种形态21人,占12.28%;第四种形态10人,占5.84%。

  该县纪委监委通过召开专题会议、集中学习、专题培训、下乡督导等方式,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科学运用“四种形态”的意识和能力。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细化分为8大项66个小项,明晰职责、明确分工,签“责任状”,推动主体责任落地生根、落实到人。注重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坚持做到防线前移。把党章党纪作为党校各类主体培训和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党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必修课,持之以恒开展纪律教育。同时,该县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查纠“四风”问题作为切入点,抓早抓小,依纪依规对违纪人员作出恰当处理。

  今年1-6月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起2人,其中党政纪处分1人;开展会风监督18次,并对违反会风纪律的5个单位和23名个人进行通报。强化“八小时以外”的监督。成立四个作风督查组,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在全县酒楼饭店、旅游景点、娱乐场所等进行明查暗访。1-6月共开展明查暗访12场(次),查处“庸懒散奢”问题4起,问责5人。其中诫勉谈话1人、提醒谈话4人。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坚持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处各类违纪问题,尤其加强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以及黑恶问题的查处。以“大接访”“阳光信访”等活动为抓手,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坚持多方协调,全面整合力量,继续实行交叉办案及片区协作办案机制,增强办案合力。今年1-6月全县共处置反映的问题线索112条,初核112条;立案92件,结案88件,党政纪处分84人,其中科级干部7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 (东安县纪委 蒋东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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