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四个持续发力”治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顽疾

今年以来,新化县“四个持续发力”深入治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顽疾,成效显著。截至8月底,共查处扶贫领域问题119件,予以党纪政务处分119人,组织处理144人;追缴违规资金2O3.48万元,退还群众33.73万元。
宣传教育持续发力。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年”活动,对全县687名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开展为期一周的封闭式廉政教育;组织近2万人参加脱贫攻坚政策业务知识考试;举办全县“村级小微权力”和“互联网+监督”工作专题培训班,层层培训到村组。
监督检查持续发力。严把“四关”,对全县687个村2017年度财务进行清理和审计,县纪委监委先后于6月、7月、8月对县审计组移交的三批共66条村级财务问题线索进行了交办,已立案查处21人,组织处理34人。坚持专项督查到村头、专项巡察到地头,派出21个督查组深入全县31个乡镇(街道、场、区)和所有县直单位,重点针对落实省委巡视组整改意见及干部作风情况开展督查。
执纪问责持续发力。对胆敢向扶贫、民生“奶酪”伸手的严惩不贷,坚决斩断“拔毛之手”;对在项目资金管理中履职不力、把关不严、监管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严肃查处了中纪委、省市纪委转交办的科头乡黄西村、吉庆镇张家岭村等典型案件。对今年以来因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2018年上半年,全县共通报曝光45起127人。
整章建制持续发力。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规范用权机制,相继出台村级财务“零接待”等一系列制度规定,规范扶贫项目申报、审批、实施、检查、验收,以及资金使用管理各环节的权力运行。加快推进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与“互联网+监督”平台的深度融合,以“阳光式监督”为根本,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新化县纪委监委 陈新新 谭运来 曾翼辉 曾伟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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