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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四举措筑牢纪检监察队伍“防火墙”

编辑:王城长 发表时间:2018-10-10 08:28 来源:三湘风纪网

   日前,常德市澧县供销社原纪检组长何培宏因收受红包礼金、索取他人财物、骗取公共财物等违纪问题,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降级处分。这是该县纪委监委刀刃向内,严肃查处“自己人”的一个典型案例。党的十九大以来,澧县纪委监委着力构建纪检监察队伍“有权不可任性”的“防火墙”和“高压线”,先后受理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18件,纪律审查3人,诫免谈话3人,警示谈话4人、批评教育6人。

  明规矩,健全内控机制。以《湖南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十不准”》为主线,建立完善纪委监委机关和派驻机构公务用车、财经管理等规章制度,出台线索处置、涉案款物、监督执纪信息及办案安全管理等实施细则,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锤炼铁打的纪检监察干部。

  强监督,净化社交圈子。今年初以来,该县把规范填写“工作日志”作为净化纪检监察干部社交圈子、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抓手,一人一册,填写内容细化到办案中是否有人打招呼以及中晚餐和谁吃饭,在外就餐由谁买单、是否饮酒等,时刻提醒不破“红线”,不踩“底线”。开展家访活动,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带队深入干部家里,面对面听取纪检监察干部家属意见,零距离了解干部“8小时之外”的生活圈。

  严巡察,推动正风肃纪。制订巡察工作方案,干部监督室组织对机关各部室及镇街纪委进行内部巡察,重点对标中纪委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省纪委“十不准”,开列对工作程序把关不严等问题清单,逐项整改,限期销号。对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和谋取私利的干部将进行严格追责,顶格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重痕迹,提升办案质量。充分利用“澧州监督云”平台,在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廉洁档案”系统的基础上,研发以信访首办、案件主办为主的监督执纪痕迹化管理系统,前移监督关口,实现从立案、审批、办案等全过程的留痕动态监管,用科技的“眼睛”盯着“自己人”履职行为,严防“灯下黑”,最大限度确保办案安全,提升办案质量。(澧县纪委监委  郭迪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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