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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士手记】我跟组长办信访

编辑:王城长 发表时间:2018-10-12 08:38 来源:三湘风纪网

  今年元月份,我被安排在郴州市北湖区纪委监委驻区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工作,组长肖武是一位有着10多年办案经验的老反贪局长。作为纪检新兵,能遇到这样的师傅实属万幸,刚加入纪检监察队伍的我时刻憧憬着跟着组长好好办案。八九个月的时间,我跟着组长办理了数起信访举报。

  我清楚地记得我们受理的第一个信访件反映的是“区委政法委治安巡逻大队财务室长期不按时发放工资,疑似利用此款存银行定活两便吃利息,或者是转存某信托贸易公司吃短期高利贷”。接到举报材料后,组长带领我查看治安巡逻大队的财务账目、到财政局、人社局等部门找相关工作人员逐一核实。经调查,政法委财务室利用零余额银行账户发放相关人员的工资,没有挪用的可能,治安巡逻队员的工资每月都能足额发放,只是发工资的日期不固定。问题调查清楚了,信访件的办理可以告一段落了,但是组长说:“事情是查清楚了,但是问题没解决,我们的任务就还没完成。”

  在调查中我们了解到,北湖区有160多个公益性岗位的工作人员工资分别安排在区委政法委、区环保局、区教育系统发放。这些人员的工资需要上述三个单位及区人社局、区财政局等部门相关经办人及分管领导共同签字之后方能发放,哪个环节稍有耽搁,工资发放就会延后。

  “理顺这三个单位与区人社局、财政局之间的关系,使这些人的工资能够及时发放才是我们办理这个信访件的目的所在!”组长肖武说道。于是我们连跑了5家单位,与相关经办人员和分管领导沟通、衔接,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原则上在每个月的25日前将这部分人的工资发放到位。

  “很多信访举报人到纪委监委举报,其真正目的不是为了告倒某个党员干部,而是希望自己的诉求能够尽快得到解决。弄清楚这点后,你就能够准确把握信访件的办理方向了!”组长经常这样教导我,他自己也是这样做的。

  还有一个信访件是举报“北湖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在执行过程中明显偏袒被执行人,存在严重执行不力、协助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的行为”。严重执行不力、协助被执行人转移财产?这可不是件小事。受理信访案件后组长带着我立即着手调查,原来这是一个离婚案件。根据已生效的民事判决,女方应把名下的房产、车子过户给男方,男方应给予女方20万元的补偿金。本是一个简单的案件,但双方当事人对对方失去了基本的信任,判决书中也未明确是先过户还是先支付补偿金,双方互不履行义务,并且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到底先过户还是先支付补偿金?这也使案件的承办法官陷入了两难的境地。因沟通不畅,双方当事人都对承办法官甚至对法院产生不信任,一是认为法院执行不力,二是认为承办法官存在明显的偏袒行为,都将案件的承办法官投诉到纪检监察机关。

  纪检组掌握了这些基本情况之后,仔细研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最后认定案件的承办法官在执行过程中不存在违纪违规的行为,真可谓清官难断家务事。

  “信访件可以就此了结了吗?当然可以,但是我们的工作并没有结束。”组长语重心长地对我说,“这种案件的解决不能单独依靠法律,更多的是要依靠情和理,单纯的强制执行只会激化双方的矛盾。”随后,组长开始不厌其烦地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苦口婆心地做思想工作,逐渐在法院、双方当事人三者之间重新搭建起一座信任的桥梁。最终,按照相关的法律程序,女方把房子、车子过户给了男方,男方也迅速将20万的补偿金支付给了女方,整个案件圆满结案,承办法官总算松了一口气,当事人的权益也得到保障,双方都喜笑颜开。(北湖区纪委监委  欧庆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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