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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向“懒政者”开刀向“不作为”亮剑

编辑:王城长 发表时间:2018-10-19 08:34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日,东安县纪委监委聚焦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职不履、有责不尽等八个方面作风新顽疾,以监督检查、执纪问责、专项整治等为抓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为官不为”等各项专项整治活动,致力构建干部作风建设的新常态。

  教育引领,强化思想认同。形成全时空、多媒体、立体化的教育格局:在入城高速路口、体育休闲广场、政务服务中心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出省纪委通报的12起“为官不为”及市、县纪委查办的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件,在全社会营造整治“懒政者”“不作为”高压态势;利用“廉洁东安”微信公众平台,以国家公职人员为重点,推送廉洁教育信息,在潜移默化中强化党员干部的价值认同,目前已编辑下发28期;每季度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将市、县媒体暗访“懒政者”“不作为”问题案例视频公开播放,对近期查处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典型案例进行点名道姓点通报曝光,以身边人、身边事作为反面教材,一案一点评,一案一警示,真正触及灵魂、触及思想。

  制度约束,编织管用“篱笆”。制定出台《东安县干部职工纪律作风考评暂行办法》,采取“记分”“扣分”和“加分”方式,从干部职工、单位、履行“两个责任”三个层面做出具体刚性要求,并实行“四个一律”: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律在全县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领导批示的、媒体曝光的、整改不到位的一律追究责任;对当事人一律给予先停职或免职,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党纪政务责任;对工作严重失职的分管领导一律从重从严处理,并追究“一把手”的责任。

  惩戒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坚持权责对等,有责必问、失责必究。对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不力,导致“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易发多发、屡禁不止的单位,实行“一案三查”,不仅严肃处理当事人,还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并追究主要负责同志的领导责任。去年以来,该县共查处“为官不为”行为17起23人,占查处案件总数的18.9%;责任追究单位“一把手”7人,责令6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书面检查、组织约谈74人次。(东安县纪委监委 蒋东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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