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用“活案例”为干警队伍“敲警钟”

“肖佚作为县公安局副局长,是执法办案的领头人,但自己却在执法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他人职务上的便利和本人职务上的影响力,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这是典型的知法犯法、执法犯法行为……”11月22日,在嘉禾县公安局警示教育大会上,会议以近期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判刑“双开”的嘉禾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肖佚案件作为“活”案例,用身边人身边事来教育警示全体干警,起到了强有力的震慑和教育作用。
肖佚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党性原则,违背宗旨信念,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调查,与他人串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红包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向下级执法单位说情、打招呼;违反生活纪律,与婚外女性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钱财,数额巨大,涉嫌犯受贿罪;利用职务便利,以非法方式侵占公共财务,其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2017年4月,肖佚被开除党籍;2018年9月,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10月,被开除公职。
警示教育会上,除宣布了嘉禾县委对肖佚的处分决定,
就案例的主要特点以及发案的主要原因进行了深入细致地剖析外,还通报了2016年以来查处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的15起公职人员违纪案件;郴州市县市区委第一巡察组组长受邀参加大会,就前段巡察该县公安局和交警大队情况及时进行了反馈,并提出立行立改要求;组织学习了嘉禾县纪委印发的《关于推进全县党员和公职人员警示教育全覆盖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
“我们将认真履行党委主体责任,进一步筑牢思想防线,坚守廉洁自律底线,不触碰法纪‘高压线’,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并从肖佚案件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严格管理公安队伍,严防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会上,嘉禾县公安局5位班子成员依次上台作了表态发言。
100余名公安干警统一着装、神情肃穆、认真聆听,并纷纷表示,这次警示教育给他们带来了强烈地震撼,大家将以此为戒,严守底线、敬畏法纪,廉洁从政从警。
“这些案例都是确确实实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听了这次警示教育真的是振聋发聩,让我感触很深,也将时刻警醒着我廉洁自律、严格要求。”参加警示教育的一位公安说道。
(嘉禾县纪委监委 王继华 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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