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片区会审制度破解审查难题

为破解“案多人少”“查审不分”难题,提升审理工作效率和质量,宁乡市纪委监委于近期制定实施了《宁乡市基层违纪案件审理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依托全市纪检监察工作一体化划定的6个片区,再把13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分配到每个片区。从每个片区中选拔5名业务素质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任主审人员,并由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主任担任组长,组成片区会审小组,从事该片区案件审理工作。
“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受理和审查的违纪案件,由该组织进行初步审理,报片区会审出具审核意见后,由办案单位依照程序作出处分决定。”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负责人介绍,“所有送审案件均要求在规定的20日内,形成片组审核意见反馈至送审单位,并在30日内执行到位。对于重大、复杂、疑难案件,违纪行为性质认定分歧较大、量纪把握不准的案件,片区审理小组可向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书面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该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绘制了《宁乡市片区会审流程图》以及相关文书模板,为片区审理工作搭好框架,画好施工图。同时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干部分片联系,加强业务指导。《办法》还规定实行交叉审理,破解人情干扰,同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从制度设计上真正实现审查与审理分离的目的。
《办法》出台后,该市纪委监委及时组织召开了片区会审培训会。同时,还通过加强个案指导的“点对点”模式和抽调人员到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跟班轮训、以案代训等多种形式,加强片区审理组人员业务培训。“案件审理工作政策性、业务性很强,通过片区会审,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们目前工作人员不足的现状,解决查审不分的突出问题,还可以倒逼基层办案人员尽快掌握案件审理工作,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宁乡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宁乡市纪委监委 王天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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