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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从严管理村(居)财务

编辑:王城长 发表时间:2018-12-06 09:19 来源:三湘风纪网

  今年初,针对涉及村(居)财务不断越级访、扶贫领域信访居高不下的实际,澧县纪委监委精准靶向,通过开展专项治理和严查违纪违法案件等措施,建章立制,不断规范村(居)财务管理,把扶贫领域腐败问题解决在初始阶段。1-10月,全县涉及扶贫领域信访量仅为上年同期的65%,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

  完善制度立规矩。今年初,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带队,与县级主管部门、镇村干部广泛座谈,对澧浦街道、如东镇驻点调研近2个月,指导制定了《村居财务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出台制定了《澧县村级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澧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财政报账制实施细则》《澧县村务监督委员会实施办法(试行)》等六项制度,确保有规可依、有矩可循。

  规范管理促长效。利用“互联网+监督”平台,全面推行村(居)财务公开化管理,做到村(居)流水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村民和社会监督。同时,每月各村(居)自查,每季度县纪委监委组织镇街进行交叉检查,每半年县委巡察组对村(居)财务进行机动式专门巡察,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从严查处。

  多措并举强震摄。广泛设立举报电话,建立“清风连心桥”微信监督群,大力推广“三湘e监督”微信公众号,畅通举报渠道,实行快速受理、快速查处、快速曝光。县纪委监委牵头成立督查组,深入到农户家中,通过明察暗访,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从严查处。同时,针对扶贫领域村级财务信访案件居多的实际,县纪委监委还对全县42个贫困村开展大摸排、大起底,从政策落实、项目招投标、资金发放等全方位走访核查,甄别问题线索。

  截至目前,县纪委监委对镇(街)、村(居)立案审(调)查95人,其中移送司法5人,组织处理168人,收缴违纪违法所得454.46万元。4个镇(街)的党政一把手和纪委书记被警示谈话,1名镇党委书记和1名镇纪委书记被予以党内警告处分,35名财政、扶贫、农业等涉项目资金单位的相关责任人分别被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澧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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