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士手记】主动上交17条香烟后,他心安了

“刘主任,请问你在办公室吗?我有点事情想主动和组织讲清楚。”电话那头传来被监督单位干部贾某的声音。
“我在办公室,你有什么事情就过来吧。”我停止了整理案卷,心里想着贾某过来找我有什么事情呢?
不到十分钟,贾某提着一个大大的黑色塑料袋到了我的办公室。
“贾主任,您这是?”我一边招呼他坐下,一边给他倒茶。
“这里一共是17条名贵香烟,我全部要上缴给纪委,请纪委帮我把这个‘定时炸弹’拆除……”他拧着眉头,将带来的黑色塑料袋交给我。
“这是承包商李某自2018年3月开始,分4次送给我的17条香烟。李某承包了中心城区45处墙面装饰工程,须经我所在的部门签字验收,我是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该签就签,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签。但是李某每次以找我汇报工作为名,都带来了香烟。”
“你为什么当场不退还给他呢?”我问道。
“他有时候是不声不响的放在我沙发下面,甚至有时候是放下香烟就走。我几次电话通知他把香烟拿回去,他都是说好,承诺过两天就拿回去,但是一直没有拿回去。这次我是给他下了‘最后通牒’,要他3天之内把香烟拿回去,不然我就把香烟上缴到纪委,但是3天过去了,他还是没有来拿。”
“既然这件事情前后持续也有快一年了,你为什么现在想着把香烟交过来呢?”我追问道。
“最近我多次看到三湘风纪网和清风益阳网站上都通报了收受高档香烟、酒水的典型案例,我深受教育,感觉到这个事情不能再拖了。”贾某回答。
“你能够主动把香烟交过来,充分体现了一名党员干部的觉悟,我们会如实向组织进行汇报,同时对你所反映的问题会作进一步的核实,希望你能够理解。”我向贾某解释了相关政策和纪律。
在贾某回去后,我马上向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及区纪委监委相关领导做了详细汇报。随即,我组对贾某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核实。经查证,贾某所说的情况属实。贾某主动上缴香烟,积极配合调查,不予以追究相关责任,对贾某所造成的负面影响予以澄清。对承包商李某的行为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对17条名贵香烟折合成市场价15300元上缴区纪委相关账户。
“真心感谢纪检监察组的同志帮我拆除了 ‘定时炸弹’,心理负担没有了,能够更加全身心的投入工作。” 前不久,在路上遇到贾某他这样对我说。(赫山区纪委监委 刘道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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